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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评课制度
作者:学校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265    更新时间:2011-12-31  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  【字体:

为全面落实山东省素质教育会议精神,全面实施新课程,提高教师专业素质,深化课堂教学改革,转变教师角色,提高教师课堂教学的有效性。大力加强校本教研和课堂教学研究,构建素质教育下的新课堂教学模式,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,向45分钟要质量,大面积地提高教学质量。我校特制定听评课制度,具体内容如下:

1、听课要有计划、有目的。

2、听课除领导检查工作、推门听课外,应提前通知被听课教师 ,做好听课的一切准备。

3、听课要认真、严肃、不得迟到、早退,听课时,不能互相交谈,以免影响上课教师的情绪。

4、听课教师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。要有过程记录、随记、听后小结和建议。不但指出一节课的优点和成功之处,更要评出这节课的不足,还要写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。

5、听课结束后要积极参加评课,以教研组、备课组为单位进行评课。评课时要认真听取别人的见解,做好记录,更要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,将自己在听课中发现的优缺点以及自己的建议毫无保留的说出,供大家参考和评议。评课过程中切忌只说优点不说缺点,将一节课评得完美无缺。

6、每位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,每学期不少于40节,至少有二分之一听课节次有集体评课记录。学校安排得公开课、示范课、互听互评课必须按要求参加。以听评课签到记录为准,教师的听评课节数纳入教学常规考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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